《家庭护士》April,2008 Vol.6 No.4C
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深入与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,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。特别是新版《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》和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的颁布与实施,病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、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如何减少和避免医患矛盾,降低医疗护理纠纷的发生,是当前医疗单位和医务工作者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。作为客观医疗资料中最基础、最重要的护理病历记录,是护士在医疗护理活动中唯一的举证资料……
中图分类号:R197.323 文献标识码:C
文章编号:1672-1888(2008)4C-1095-01
作者简介:陈黎栋(1981—),女,江苏省无锡人,护师,本科,工作单位:214002,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妇幼保健院。 免费浏览,查看全文,点击PDF第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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