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家庭护士》是由中华护理学会山西分会主办。是第一本面向基层、社区医院护士的护理科技期刊,为更好地发挥编委的作用,促进《家庭护士》的发展,《家庭护士》编委会特制订编委的条件、权利和职责。
1.编委的条件
1.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。
1.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鉴赏能力,在护理专业上有独特的见解和造诣。
1.3热爱杂志工作,乐于承担本刊编委工作,致力于护理文化的传播。
2.编委的权利
2.1参与编委会的管理工作,对本编委会的工作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2.2将获得本社免费赠送的《家庭护士》及有关资料、信息。
2.3根据审稿荐稿数量,享受审稿费,荐稿费。
2.4参与本刊的重大活动。
2.5认真填写每期反馈表。
3.6推荐的稿件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3.编委的职责
3.1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,参加编委会会议和各种活动。
3.2本着对作者、读者负责的精神,认真按编委会要求完成审阅稿件的任务,并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。所提意见,要对编辑修稿有指导意义。
3.3及时向编委会、编辑部反映作者、读者及本人对杂志质量和编辑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3.4尊重作者权益,执行知识产权保护法。
3.5积极向本地区、本单位宣传本杂志,积极组织推荐稿件,参与杂志社征订等其他工作。
3.6执行编委会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《家庭护士》编委会
2008.2.25
《家庭护士》编委会办公室:0351-6685858 联系人:慕容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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