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总是认为人应该是统一的整体,所以当他们发现别人存在着与其性格相矛盾的地方时,就简单的认为过去自己看错了人,或认为对方的表现是故意做作,还会找一些牵强附会的理由否认这种现实。
其实,这种认识是错误的。既然人是社会的人,社会是人的社会,那么人就不可能象动物一样毫无顾忌的表露自己的自然性。人之所以出现一些矛盾的行为,实质上就是“自然性”和“社会性”始终存在斗争的反映,在此基础上也就形成了人的双重性格,而这也是人与动物不同的一个重要标志。 所以,当发现某人有与其性格特性相矛盾的表现时,大可不必为此迷惑不解,更不能以此否定对方的一切。试想,如果在任何情境之下,我们每个人的言行都和其性格特性完全一致,那么这个世界会协和吗?
性格的两重性并非人们有意识的用伪装给人以假象,他的任向一面都是这一个体的真实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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